纽约市与纽约州新建筑禁用煤气规定
要点
在纽约市,地方法第 154 号禁止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申报的大多数 7 层以下新建筑使用煤气、燃油和丙烷设备,2027 年 7 月 2 日起申报的所有新建筑均须遵守。纽约市以外地区(包括长岛)适用州《全电气建筑法》(All-Electric Buildings Act),该法已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获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维持,法院并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驳回重审申请。截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该法仍依据 2025 年 11 月的法院协议暂缓执行,暂缓何时结束取决于原告是否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请。现有建筑的工程只要不以新建筑名义申报,一般不受这两项法规约束。
两项法规所处阶段不同
纽约市的法规已经生效。州法虽已获法院维持,但截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尚未执行。
| 项目 | 纽约市地方法第 154 号 | 纽约州《全电气建筑法》 |
|---|---|---|
| 适用地区 | 纽约市五个区 | 长岛、Westchester 及纽约市以外的全州其他地区 |
| 目前状态 |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 2026 年 6 月 30 日获法院维持;截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依据法院协议暂缓执行,请确认最新状态 |
| 首批适用建筑 | R-3 类(一至两户住宅)及所有 7 层以下建筑,生活热水除外 | 7 层及以下的新建筑,面积超过 100,000 平方英尺的商业和工业建筑除外 |
| 全面适用 | 2027 年 7 月 2 日起申报的所有用途建筑,包括生活热水 | 2029 年 1 月 1 日起的所有新建工程 |
| 触发条件 | 以 New Building 申报,或以 Alt-CO New Building with Existing Elements to Remain 申报 | 新建工程 |
| 现有建筑 | 除非以 New Building 申报,否则不适用 | 不适用;业主可继续使用、维修和更换煤气设备 |
地方法第 154 号的生效日期与豁免
2021 年地方法第 154 号 (打开外部网站)禁止新建工程在现场燃烧每 MMBtu 排放超过 25 kg CO2 的燃料。实际效果是,受管辖的建筑不能再以天然气、丙烷或燃油用于供暖、热水、烹饪和烘干衣物。
适用哪一阶段的规定,以在 DOB NOW 提交完整初始 GC 申请的日期为准,而非开工日期。各阶段日期为:2024 年 1 月 1 日,R-3 类及所有 7 层以下建筑(生活热水除外);2024 年 12 月 31 日,纽约市学校建设局(SCA)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7 层以下的可负担住房(生活热水除外);2027 年 7 月 2 日,所有用途建筑,包括生活热水;2027 年 12 月 31 日,7 层及以上的可负担住房。此处的可负担住房,是指至少半数单元受政府可负担住房协议约束的建筑。申请日后如有重大设计变更,DOB 要求作为新申请重新提交,并适用新申报日期当时的规定。
该法对以下情形予以豁免。
- 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公司用于发电的建筑。
- 由纽约市环境保护局(DEP)运营、用于污水或厨余处理的建筑。
- 制造、实验室、自助洗衣店、医院及火葬场中必须使用化石燃料的特定空间。
- 商用厨房。
- 紧急或备用电源。
豁免针对上述空间或设备,而非整栋建筑。商住楼中的餐厅厨房可以使用煤气,楼上的住宅单元仍须采用全电气设计。
按新建筑申报的翻新工程
纽约市现有建筑的翻新工程,大多数不触发地方法第 154 号。判断标准是 DOB 是否要求该工程以 New Building 名义申报。
| 工程类型 | 是否适用 LL154 | 说明 |
|---|---|---|
| 在现有建筑中更换煤气炉、锅炉或热水器 | 否 | 煤气工程仍须由持证总水管工施工,并按规定申请开工许可 |
| 现有建筑由燃油改为煤气 | 否 | DOB 常见问题解答明确该法并不禁止此类改装 |
| 以 Alt-CO New Building with Existing Elements to Remain 申报的整体翻新 | 是 | 该工程按新建筑申报,必须采用全电气设计 |
| 拆除旧屋后新建 | 是 | 属于 New Building 申报 |
| 将已通煤气的建筑分隔为更多单元 | 否 | DOB 常见问题解答指出,新单元可申请独立的煤气账户和煤气表 |
| 需要扩大煤气供应的扩建工程 | 视情况而定 | DOB 常见问题解答指出,如改建后增加的楼面面积超过现有楼面的 110%,煤气公司不得提供更大的供气容量 |
工程归类不明确时,应由备案建筑师或工程师在申报前向 DOB 可持续发展局(Sustainability Bureau)确认。
州法内容与诉讼进展
州法要求大多数新建筑以电力供暖和使用电器,不再使用燃油、丙烷或天然气。首批适用于 7 层及以下的新建筑,面积超过 100,000 平方英尺的商业和工业建筑初期除外;自 2029 年 1 月 1 日起扩大至所有新建工程。现有建筑不受约束,业主可继续使用、维修和更换煤气或丙烷设备,进行翻新或扩建也不会触发该法。
多家煤气及暖通公司、行业协会和工会以违反联邦《能源政策与节约法》(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优先适用原则为由,对州法和地方法第 154 号提起诉讼。2026 年 6 月 30 日,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裁定 (打开外部网站)两项法规均不受联邦法优先排除。由于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 2024 年加州 Berkeley 一案中作出相反结论,案件存在由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可能。
根据 2025 年 11 月 12 日提交的协议,州政府同意在上诉期间暂不执行该法。按纽约州镇协会 (打开外部网站)(New York State Association of Towns)的概括,如未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暂缓期至第二巡回法院判决后 120 天结束;如已提出申请,则延续至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或作出判决后 120 天。多家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分析 (打开外部网站)以 6 月 30 日判决起算,认为暂缓期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结束。第二巡回法院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驳回全院重审申请,据此,调卷令(certiorari)申请的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1 月 24 日。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我们尚未查到已提出申请的报道 (打开外部网站),州法要求亦未执行。如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暂缓期将相应延长;州政府也可能另行公布生效日期。在确定设计方案或申请开工许可之前,请向所在镇或村的建筑部门,或纽约州州务厅(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State)确认最新状态。
- 完全豁免:活动房屋、医院及医疗设施、农场建筑、污水处理设施等关键基础设施,以及紧急备用或待机发电机。
- 部分豁免:洗车场、商用厨房、实验室、自助洗衣店、火葬场、燃料电池系统和制造设施,其照明、供暖制冷及生活热水仍须使用电力。
- 豁免申请:如当地电力公司书面证明无法以合理方式从电网向新建筑供电,可申请豁免。
全电气住宅与小型楼宇的设计要点
全电气设计要顺利推进,需在方案设计阶段就把电力供应、设备选型和设备空间一并规划。
- 先做负荷计算。由持证电工按 NEC 第 220 条进行负荷计算。一栋配备热泵、热泵热水器、电磁炉和充电桩的两户住宅,用电需求可能超过 200 安的供电容量。
- 尽早向电力公司申请供电。向 Con Edison 或 PSEG Long Island 申请新装或扩容电力,往往是新建工程中周期最长的环节之一。
- 选用寒冷气候型热泵。应参照 NEEP 寒冷气候空气源热泵清单中 5°F 时的额定制热量选型,而非铭牌容量。
- 热泵热水器。须预留占地面积、通风条件和冷凝水排水。纽约市联排屋的地下室通常可以安装,狭小的储物间一般不行。
- 电磁炉与烘干机。为炉灶预留专用 240 伏电路;排风困难的位置可考虑热泵烘干机。
- 备用电源。两项法规均豁免紧急或备用发电机,因此仍可选用煤气或丙烷发电机,但须符合规范、分区规定及工程师的设计。
根据美国国税局(IRS)的说明,联邦节能住宅改良抵免(第 25C 条) (打开外部网站)原本适用于热泵和热泵热水器,但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投入使用的设备不再适用。Con Edison 和 PSEG Long Island 曾通过纽约州清洁供暖计划(NYS Clean Heat)提供热泵补贴,具体条件和资金额度在年内会有调整。我们是承包商,不是税务顾问。抵免或扣除如何适用于您的项目,请咨询注册会计师(CPA)。
在纽约市和长岛的新建住宅、小型多户楼宇及整体翻新项目中,我们与建筑师或工程师配合,按现有电力条件规划全电气方案,与合作的持证电工完成负荷计算,及早向电力公司提交供电申请,并合理安排各项开工许可的申报顺序,避免工期卡在电表环节。某一具体申报能否适用旧规,应由您的设计专业人士判断,必要时请咨询律师。
常见问题
纽约市禁止使用煤气炉吗?
不禁止。地方法第 154 号只适用于 New Building 申报,包括 Alt-CO New Building with Existing Elements to Remain。现有建筑可以保留和更换煤气炉,煤气工程按常规申请开工许可并接受检查即可。
长岛新建住宅目前是否须遵守州法?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州法要求仍依据 2025 年 11 月的法院协议暂缓执行。已发布的分析认为暂缓期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结束,但如在 2026 年 11 月 24 日截止日期前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暂缓期将会延长。确定设计方案前,请向所在镇或村的建筑部门确认最新状态。
新建筑可以安装煤气或丙烷备用发电机吗?
两项法规均豁免紧急或备用电源。地方法第 154 号将紧急或备用电源列为豁免项目,州法则完全豁免紧急备用和待机发电机。发电机本身仍须符合建筑规范和分区规定。
参考资料
共 7 项
- Building Electrification (LL154) (打开外部网站)NYC Department of Buildings
- LL154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打开外部网站)NYC Department of Buildings
- New York City and State Bans on Gas Appliances in New Buildings Upheld by the Second Circuit (打开外部网站)Barclay Damon LLP
- New York’s All-Electric Buildings Act Survives Challenge and May Go Into Effect This Fall (打开外部网站)Carter Ledyard & Milburn LLP
- FAQs for modification of sections 25C, 25D, 25E, 30C, 30D, 45L, 45W, and 179D under Public Law 119-21 (OBBB) (打开外部网站)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 Climate Litigation Updates (October 9, 2026) (打开外部网站)Sabin Center for Climate Change Law, Columbia Law School
- Update for Town Officials: Delay of the All-Electric Buildings Act (Nov. 2025) (打开外部网站)New York State Association of Tow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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