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場所選用第二級充電還是直流快充
重點
充電功率應按車輛停泊時間選擇,而非選用最大的功率。顧客逗留一小時或以上、過夜泊車及工作場所,適合第二級(Level 2)充電;逗留 20 至 60 分鐘的場所,適合 50 至 150 kW 直流充電;超大功率在一般零售場所甚少能夠回本。按 kWh 收費並公示超時佔用費、在充電器上支援非接觸式付款,以及符合無障礙要求的佈局,構成完整的規劃。
由顧客逗留時間着手
合適的充電器,應在顧客本來已逗留於物業內的時間裏,充入有用的電量。下表為規劃用的經驗值,並非實測統計;收銀系統的時間記錄、泊車記錄或對自家顧客的簡單點算,可為您的場地提供更準確的數字。
| 場所 | 一般逗留時間 | 合適的充電方式 |
|---|---|---|
| 咖啡店或快餐店 | 10 至 20 分鐘 | 位於公路休息站可設 100 至 150 kW 直流;其他情況一般不划算 |
| 堂食餐廳 | 45 至 90 分鐘 | 第二級(7 至 11 kW)或 50 至 60 kW 直流 |
| 超級市場或藥房 | 20 至 45 分鐘 | 50 至 100 kW 直流 |
| 購物廣場或大型零售店 | 45 至 120 分鐘 | 第二級與 50 至 150 kW 直流配合 |
| 健身室或美容美髮店 | 60 至 120 分鐘 | 第二級 |
| 多戶住宅樓宇 | 過夜 | 第二級並配合負載管理 |
| 工作場所 | 約 8 小時 | 第二級 |
| 車隊車廠 | 過夜或更替班次之間 | 第二級或 20 至 60 kW 直流並按時段編排 |
一次逗留可充多少電,以及為何最大的充電器通常並不合適
充入電量等於功率乘以時間。50 kW 充電器使用 45 分鐘約可充入 37 kWh,以每 kWh 3 至 3.5 英里計,約可行駛 110 至 130 英里;實際效率因車輛而異。NYSERDA 指出,第二級充電一般每小時可增加約 25 英里續航。
車輛與充電器同樣會限制充電速度。不少電動車的交流充電只能接受 7 至 11.5 kW,因此 19.2 kW 的第二級充電器甚少能達到額定功率。直流充電時,電池電量一般超過約 60% 至 80% 後功率會逐步下降,天氣寒冷時亦會降低。平均充電功率因此遠低於銘牌數值,規劃時應以車輛規格而非充電器規格為準。
350 kW 充電器每個充電口的費用高得多,一般需要 480 伏特三相供電,並令場地承受高昂的需量電費。紐約市不少商業樓宇的供電為 120/208 伏特,大功率直流因此可能需要新供電或變壓器;它亦會縮短顧客逗留時間,與大部分零售場地的目的相反。對多數商戶而言,兩至四台具功率分配的 60 至 120 kW 直流充電器,能以較低成本服務更多顧客。第二級每個充電口費用低,對峰值需量影響甚微;直流每個充電口費用高,並須承受需量電費風險,詳見我們有關 Con Edison 及 PSEG Long Island 供電區需量電費的指南。資助條件亦有分別:NYSERDA Charge Ready NY 2.0 (開啟外部網站) 只資助第二級,而且不適用於零售店及餐廳停車場;Make-Ready Program (開啟外部網站) 則要求直流充電口最少 50 kW,其直流快充申請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起已暫停。
互動工具
商用充電需量估算
請輸入充電器、可同時運作的數目,以及您所適用電價表的需量電價。結果顯示每月需量電費的範圍,以及設定場地功率上限的效果。
共 2 個充電口。
請按您的電價表或電費單填寫;本工具並無預設電價。電價表來源:Con Edison 電動車過渡電價(EV Phase-In Rates) (開啟外部網站)、PSEG Long Island 直流快充(DC Fast Charge) (開啟外部網站)。
功率分配或 OCPP 智能充電設定檔可把場地需量限制在此上限以內。
結果
最高需量:一個充電口全速運作時為 60 kW,預計同時運作的充電口為 120 kW,所有充電口同時運作為 120 kW。
請輸入電價表上的需量電價以查看每月費用。
- 單一次大功率充電,已可決定全月的需量電費。
- 由於車輛會限制充電速率,而直流充電在電池接近充滿時功率會逐步下降,平均充電功率低於銘牌功率;以上數字為該數目車輛的上限。
- 未計算計劃補貼及回扣,例如 PSEG Long Island 的 DCFC Incentive,在 2026 年 12 月前最高可補貼需量電費的 50%。
此為初步篩選估算,並非設計、規範判定或保證。所有數字均須由持牌專業人士按您的物業確認。
結果會加入估價表格的工程說明內,您可在提交前自行修改。
收費方式、超時佔用費及付款
NIST 發布的全國示範規則 (開啟外部網站),將作為車輛燃料出售的電力視為按 kWh 出售,並容許另行披露按時間收取的泊車費或佔用費。紐約州透過 1 NYCRR Part 220.2 採用 NIST Handbook 44。根據 Handbook 44 第 3.40 節 (開啟外部網站),交流充電設備驗收時誤差須在 1% 以內,使用期間須在 2% 以內。2025 年 1 月 1 日前投入使用的直流設備,在 2028 年 1 月 1 日前豁免這些誤差要求;現時安裝的直流充電器則須符合直流準確度等級。負責執行這些規定的紐約州農業及市場部(經其度量衡局 Bureau of Weights and Measures),要求作為車輛燃料出售的電力按 kWh 收費、顯示單價,而收據須列明供電量、單價及任何另行收取的費用(根據其 2026 年 3 月 3 日的常見問題 (開啟外部網站))。
在繁忙地點提供免費充電,會吸引整日佔用車位的車輛。讀卡器在雨天及嚴寒中的故障率往往高於業主預期,而要求下載手機應用程式,亦會令部分車主轉往別處。
- 按 kWh 收取電費,並在充電開始前於充電器上顯示價格。
- 充電完成後收取超時佔用費,設 5 至 10 分鐘寬限期及收費上限,並在充電器及告示牌上公示。
- 在充電器上配備適合戶外使用的非接觸式讀卡器,並以二維碼或應用程式付款作後備。
- 在每台充電器上顯示充電服務商的聯絡資料;Make-Ready Program 規定 2024 年 1 月 12 日之後承諾參與的充電器必須顯示。
將充電與消費掛鈎
充電與銷售掛鈎是透過充電管理軟件實現,而非充電器本身。OCPP 可讓充電器憑 ID 令牌授權充電,並執行後台下發的收費;折扣及與收銀或會員系統的連接則由後台處理。成效因商戶及地點而異。
- 在收據上列印驗證碼,顧客在充電器或應用程式中輸入。
- 消費即贈送一定 kWh 的免費或優惠充電,透過後台的收費及 ID 令牌功能實現。
- 透過後台 API 連接會員計劃。
- 只限顧客免費充電。由於 Make-Ready Program 將「公眾開放」界定為毋須繳付使用費即可使用,限制使用或會改變場地在資助計劃中的公眾開放資格,應先細閱計劃條款。
無障礙車位及場地佈局
美國無障礙委員會(U.S. Access Board)的技術指引 (開啟外部網站)建議,具備無障礙功能的電動車車位闊度最少 132 英寸(11 英尺)、長度最少 240 英寸(20 英尺),旁邊並設全長、闊度最少 60 英寸的通道。讀卡器及充電槍釋放按鈕等操作部件,高度不應超過 48 英寸,並須位於無障礙通道上。ADA 標準暫未訂明無障礙充電器的數量,只要求提供合理數量,委員會計劃就最低數量制定規則。指引介紹「最後使用」(use last)做法,即以告示請其他車主最後才使用無障礙充電器,而非將其專門保留。如將法定無障礙車位改為電動車專用,須重新計算停車場的無障礙車位數目。以上並非法律意見;紐約市及紐約州的規範要求,須與項目的設計專業人員確認。
- 充電器宜靠近入口設置,但應避免佔用非電動車顧客最重視的車位。
- 以防撞柱及車輪擋保護設備。
- 按充電口位於車頭或車尾、左側或右側規劃充電線長度;不少 NACS 車款的充電口位於左後方。
- 配備照明及保安鏡頭;手機訊號較弱之處須設有線網絡。
- 設置與物業執法及拖車政策一致的電動車專用告示,並規劃設備周邊的剷雪及排水。
- 首次挖溝時為日後充電口預埋喉管,遠比日後重新挖開路面便宜。
住宅樓宇及車隊車廠
在多戶住宅樓宇,負載管理可讓多台第二級充電器共用樓宇的可用容量,詳見我們有關毋須供電升級的充電方案指南。業主亦須在指定車位與共用車位之間作出選擇;Charge Ready NY 2.0 對指定車位的每口資助較低。租戶可透過充電軟件按 kWh 收費。
車隊應由每輛車每班次的用電量及停泊時數計起。大部分車廠可在夜間以第二級或中等功率直流按時段編排充電;在 Con Edison 供電區,SmartCharge Commercial 對午夜至早上 8 時的充電每 kWh 獎勵 0.03 美元。
估價前應準備的資料
- 根據銷售或泊車記錄整理的平均逗留時間及繁忙時段。
- 車位數目、場地平面圖及電錶房位置。
- 十二個月的電費單及供電電壓(120/208 伏特或 480 伏特)。
- 充電器的使用對象:公眾、只限顧客、租戶、員工或車隊車輛。
- 擬採用的收費方式,以及是否需要與消費掛鈎。
根據這些資料,我們會建議充電器的組合及功率,估算對電費的影響,並編製佈局方案。安裝由合作的持牌電工施工,保安鏡頭及網絡連接由我們的弱電工程服務負責;規模較大的場地,我們會將電力公司、許可證及各工種作為一個項目統一協調。
常見問題
餐廳應安裝第二級充電器還是直流快充?
堂食餐廳顧客一般逗留 45 至 90 分鐘,第二級或 50 至 60 kW 直流充電器通常已經足夠。更大功率會縮短逗留時間並提高需量電費,對顧客卻沒有多大額外好處。
按 kWh 收費還是按分鐘收費較好?
全國示範規則將電動車充電用電視為按 kWh 出售,並容許另行披露按時間收取的佔用費。按 kWh 收費加超時佔用費是常見做法;紐約州現行要求請向州度量衡局確認。
電動車充電能否為店舖帶來更多顧客?
有可能,特別是充電與消費掛鈎、充電器配合逗留時間的情況下,但現時並無可靠的公開數據可預測個別商戶的效果。我們規劃安裝時,會以使用量不高時成本仍屬合理為目標。
參考資料
共 6 項
- Design Recommendations for Accessible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s (開啟外部網站)U.S. Access Board
- Electric Vehicle Fueling FAQs (開啟外部網站)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 NIST Handbook 44 (2026), Section 3.40 Electric Vehicle Fueling Systems (開啟外部網站)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 Charge Ready NY 2.0 (開啟外部網站)NYSERDA
- EV Make-Ready Program Amended Participant Guide (updated July 13, 2026) (開啟外部網站)Joint Utilities of New York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Electric Vehicle Supply Equipment (Industry Members) (開啟外部網站)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Markets
本指南反映的是我們截至發布或最近更新之日的經驗及對相關規定的理解。法規、規範、補助政策以及主管機關的執行方式經常變動,我們的理解也可能不完整或有誤。本指南僅為一般資訊,並非法律、工程、稅務或財務意見。在規劃、採購或開始任何工程之前,請諮詢相關主管機關及持牌專業人士。閱讀本指南並不使您成為我們的客戶,亦不構成任何承包、諮詢或顧問關係。Outstanding Construction Inc(卓越建設)對因使用或依賴本內容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僅對依據與我們簽署的書面合約所完成的工程承擔責任。